8月13日,上海电力交易中心印发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同意印发《上海市小时级绿电交易实施方案》的复函。方案明确,根据经营主体需求,开展小时级绿电交易,绿电环境价值按小时进行结算。
根据方案,初期小时级绿电交易与常规绿电交易按两笔交易序列同步开展,交易方式、交易周期、交易标的、曲线分解、安全校核要求与常规绿电交易一致。初期,绿电环境价值各时段价格保持一致。
初期,零售侧超分考核综合考虑常规绿电交易和小时级绿电交易,仍按单月一个溯源时段计算。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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