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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4—2025年新型储能发展专项行动方案》。文件明确,2024年新开工10GW新型储能,建成投产6.5GW/29GWh;2025年再新开工新型储能11GW,建成投产14.5GW/65GWh。
电源侧储能拟建设总规模14GW/58GWh,分别接入12个500千伏变电站;电网侧储能拟建设总规模7GW/36GWh,拟接入6个500千伏变电站。
方案提出,支持装备制造企业、新能源开发企业等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建设储能电站。原则上由5个左右新型储能装备制造企业牵头,独立或组建联合体投资建设独立储能电站。
此外,方案还指出,在高比例新能源外送基地、电网局部支撑较弱地区、分布式新能源富集地区,大力推动构网型储能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其惯量响应、频率电压支撑等作用,有力提升新能源大规模高比例接入消纳情景下的电网安全稳定性和供电可靠性。
内能源电力字〔2024〕335号
各盟市能源局,有关盟市发展改革委,内蒙古电力公司,国网蒙东电力公司:
为加快推动自治区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更好支撑新型能源体系建设,自治区能源局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实施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支持新型储能发展若干政策(2022—2025年)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独立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实施细则(暂行)》的有关要求,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2024—2025年新型储能发展专项行动方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2024—2025年新型储能发展专项行动方案》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
2024年5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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