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国家发改委发布31号令《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本办法所称节能审查,是指根据节能法律法规、政 策标准等,对项目能源消费、能效水平及节能措施等情况进行审 查,并形成审查意见的行为。本办法所称碳排放评价,是指在对 项目进行节能审查时,按照碳排放双控要求同步对项目碳排放水 平、实施影响和降碳措施等进行评价,并形成评价结果的行为。 项目碳排放评价结果纳入项目节能审查意见。
原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31号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已经2025年7月9日第21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主任:郑栅洁
202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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