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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机制电价:竞价区间0.15~0.262元/度 40人阅读

    《自治区贯彻落实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印发《自治区贯彻落实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新发改能价〔2025〕350号,以下简称《方案》)。日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方案》相关内容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方案》出台背景是什么?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主要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要素价格机制,推进能源等领域价格改革,完善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2025年1月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简称“136号文件”),提出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由市场形成,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要求各省在2025年底前出台并实施具体方案。

    二、《方案》主要内容是什么?

    《方案》包括基本原则、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部分内容。在基本原则部分,提出坚持市场化改革、坚持因地制宜、坚持统筹协调三项原则。在主要任务部分,提出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由市场形成、建立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确定机制电量规模和电价水平、明确差价结算方式、明确执行期限和退出规则等五项任务。在保障措施部分,提出健全市场交易体系、强化政策协同、压实各方责任、做好跟踪监测等四项措施。

    三、《方案》如何体现与我区原有政策的衔接?

    2022年,我区先行推动平价新能源项目进入电力市场,并创新实施了目标上网电价支持政策,即以0.262元/千瓦时为目标价、以市场交易均价为基准,对平价新能源项目市场化电量实施差价补贴。此次贯彻落实136号文件,突出做好新老政策衔接,《方案》在机制电量规模上,补贴项目衔接原优先电量、平价项目按照新老政策支持力度不变测算确定,在机制电价水平上,衔接原优先电量上网电价,确保改革平稳落地。

    四、《方案》提出的机制电量规模、机制电价水平是多少?

    对2025年6月1日以前投产的存量项目,区分补贴项目和平价项目。其中,补贴项目机制电价0.25元/千瓦时、机制电量比例为其上网电量的30%;平价项目机制电价0.262元/千瓦时、机制电量比例为其上网电量的50%。

    对2025年6月1日及以后投产的增量项目,按照国家改革要求,机制电价需通过竞价形成;机制电量比例暂为其上网电量的50%。

    五、增量新能源项目竞价工作如何开展?

    《方案》提出,增量项目采用边际出清方式、分类型(风电、太阳能)竞价形成机制电价,竞价区间暂定0.150元/千瓦时—0.262元/千瓦时;竞价工作每年组织一次,由已投产和未来12个月内投产、且未纳入过机制执行范围的项目自愿参与。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在自治区价格和能源主管部门指导下,具体负责发布年度竞价公告、审核竞价项目资料、组织开展竞价、公示竞价结果等工作。目前,我们正在组织编制增量项目竞价工作指引,近期即将印发。

    六、机制电量差价结算如何开展?

    《方案》明确,对纳入机制的电量,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每月按机制电价开展差价结算,将同类型项目市场交易均价与机制电价的差额,纳入系统运行费“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差价结算费用”科目。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具体编制差价结算细则,负责组织签订差价协议、开展差价电费结算、及时公布结算情况等工作。

    七、《方案》对推动我区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有何积极作用?

    《方案》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现实需要,有利于稳定新能源企业收益预期,提振发展信心,助力我区新能源可持续健康发展。同时,《方案》对完善我区电力市场体系,加快构建更加高效协同的新型电力系统,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也将起到积极作用。

    文档信息
    作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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